一、鉴定的内容 鉴定一件古陶瓷要做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 辨伪:即鉴定这件陶瓷确是真品,还是后代的仿品或伪作。这是鉴定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例如,一件带有“大清康熙年制”年款的瓷器,应鉴别出它确是康熙时期制作的瓷器,还是后代仿造的伪品,要仔细识别。
2. 断代:即鉴定陶瓷制作的时代。例如,龙泉窑瓷器,宋、元、明均有生产,要鉴别出它是宋代、还是元代事明代的产品。
3.断窑口:即鉴定陶瓷的产地,属于某一窑口的产品。例如,一件印花青釉瓷器,要鉴别它窨是耀州窑制作还是临汝窑制作、或是其它窑口制作的。
4. 评价:即评定这件陶瓷质量的优劣,以及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例如,器物是否完整,是否有裂痕、变形等,然后评定其艺术水平如何?经济上值多少钱?对此种种应作出正确的评价。
二、 鉴定的方法 陶瓷鉴定的基本方法有分类法、比较法和甄别法。
1. 分类法 运用类型学的分类排比法,找出各种陶瓷之间的异同点,加以分类分型,摸索出器物演变的规律,达到认识和掌握的目的。
2. 比较法 利用已知的标准器(例如窑址标本,纪年墓出土或器物本身带有年款的陶瓷器),与彼此有某种联系的鉴定对象加以对照,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比较,以已知比未知,使未知变知之,得出合乎事实的判断。
3. 甄别法 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调查、考证和科学检验等不同方法,通过逻辑思维和概括,对鉴定对象作出正确的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