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社〔2014〕250号yW2龙泉青瓷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4〕144号)精神,现就开展2014年度工艺美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科研、生产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打造生态旅游名城服务,符合工艺美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丽水市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丽人社〔2012〕194号)的规定执行。参照《丽水市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丽人社〔2013〕183号)中直接申报工程师的资格条件,2014年允许业绩特别突出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直接申报工艺美术师资格。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2014年度申报中、初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人员提出申请,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后,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申报人员报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4年11月2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材料地址: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局(地址:丽水市括苍路537号,市人力资源市场进门直走,1003办公室,联系电话:2263629,联系人:孔老师)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审议组,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以及其他材料进行审议,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答辩等考察申报对象的情况,并将审议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技能测试或面试答辩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丽水市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附件1),统一用Excel表格,A3纸,附电子文件。
2.《丽水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版)及申报人员电子照片(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宽和高比例为1:1.4,50KB以内,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证书信息采集表及申报人员电子照片存入同一文件夹,并以单位名称命名。
(二)申报对象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1.材料清单1份(附件3,贴在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一式3份;
3.《推荐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5),中、初级均为一式5份;
4.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放入一信封内);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附件6);
6.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继续教育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8.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9.荣誉证书、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10.传艺带徒、经济效益指标、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收藏、设计中标等相关证明;
11.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杂志、标准或著作等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
12.《破格(直接)推荐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7)(破格申报对象填写);
(三)材料装订要求
⒈正常申报对象
分两册装订:申报材料内容(二)中的5—6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一册,7-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
⒉破格申报对象
分三册装订:第一、二册与正常申报同样装订,第三册:《破格(直接)推荐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工艺美术工作资历证明、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五、其他要求
(一)学历认证。对于 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继续教育。凡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其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培训的通知》(丽人社〔2014〕119号)精神。从今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初定、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取得2个科目的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当年参加培训考核不少于1个科目)。市属单位申报对象报名培训联系电话:2263838。县(市、区)属单位申报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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